111-1學年度研究生一般助學金申請公告:https://reurl.cc/O4vN29
系所收件截止至9/30(五)下午5:30 ( (學務處受理期程:自自111年9月1日至111年10月7日止))
*系所需列清冊提供給學院
資格:
下列條件皆符合者,得申請助學金:
1.博士班一、二、三年級,碩士班一、二年級研究生。
2.未在校內外有全職薪工作。
(106學年度起入學,且領有本校優秀外國學生校內獎學金A類或政府機關核發之台灣獎學金或華語文獎學金之外籍博士生不得申請)。
(在校內外有全職薪工作之研究生得領取績優獎學金,但不得再申請助學金;未有全職薪工作之研究生,得同時申請績優獎學金及助學金)。
111-1學年度清寒優秀研究生助學金申請公告:https://reurl.cc/1m1NQ9
學院收件截止至10/5(三)下午5:30 (受理期程: 自111年9月1日至111年10月7日止)
*學院自行列清冊
資格:
(一)博士班一、二、三年級
碩士班一、二年級研究生,且家庭年所得低於新台幣95萬元。
家庭年所得計算方式:
1.學生未婚者:
(1)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2)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2.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4.如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等情事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並繳交導師訪談表),經學校審查認定後,得考量酌予放寬家庭收入計列範圍。
(二)具專職工作之研究生,不得申請。